English

苦心经营创意多———评李行健主编的《现代汉语规范字典》

1998-02-18 来源:中华读书报 □史鉴 我有话说

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语言文字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础工程之一。经20

 多位专家教授历时6年的不懈努力,《现代汉语规范字典》已由语文出版社正式出版。这本字典自觉地严格地贯彻执行国家语文规范的各项标准,以规范社会用字、正确理解和使用祖国语言文字为指归。它既不同于历史上的正字书,又区别于考释性字典,是兼容了正字书的成功经验和考释性字典释义特点的新型辞书,是切于信息化时代急需的辞书园地里的一个新品牌。

规范字典是以贯彻国家标准、指导社会正确用字为宗旨的语文辞书,属于应用文字学研究的物化形式。规范字典所收列的字是一个时段内合于国家标准的使用着的文字,是现实的而非历史的。因此,在自觉规范原则指导下的规定性是这部字典的最大特点。

规范字典所收字头都是规范字。规范字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简化字和通用字,二是传承字。同时对每个字的形体、注音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显示。释义则用典范的语体文给出简明准确的解说,并以丰富的时代性的例证对释义作出补充和说明。规范字典既要贯彻国家标准,就不只限于语言文字的标准,举凡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数字用法,辞书编纂术语符号用法等等,都要体现出来。这部字典的编者正是这样做的。

义项排列的合理性,是规范字典释义的突出特点。规范字典的编者知难而上,实事求是地逐字发掘本义与引申线索,标示次第。凡是字义能明其源流的,一律从本义出发,依引申顺序排列义项;凡是字义本源虽无而流派清晰的,也按发展顺序排列义项;凡是字义源流不明,无迹可寻的,则暂付阙如,以俟明哲。字义义项的这种编排,结束了多义词词义杂乱无章的状态,使读者全面地系统地掌握多义词的词义。

标注词性,义项完备,是规范字典的突破性特点。规范字典适应学术发展的必然和社会的迫切需求,给每个字标注语法属性,可以说是《马氏文通》问世百年来语法研究成果在辞书上的体现。由于逐字究明词性的需要,必须占有更丰富更鲜活的语料,并重新加以分析认定,因此归纳和发现了许多新的义项,使字典的义项划分更合理,义项设立更完备。例如“衲”字,《现汉》②和尚穿的衣服;和尚用做自称:老~(老和尚指自己)。衲的本义为和尚穿的衣服,如百衲衣,属名物词;引申为和尚自称,指穿百衲衣的人,属人称词。本义与引申义所指不同,应当分立义项。

附列提示,指导应用,是规范字典运用显性规范原则在形式上的特点。规范字典借鉴了正字书的成功经验,在容易发生问题的地方,均用“提示”,警戒读者。例如“崇”字末“提示”道:“与祟(suì)字形不同。祟上面是出,如鬼鬼祟祟、作祟。”

规范字典的性质决定了规范字典编写的基本原则是自觉的规范而非自发的规范。自发的规范即社会的约定俗成。由于几十年来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字音、字形乃至字量的标准,为自觉规范提供了依据,规范字典要贯彻落实这些标准,对于约定俗成或曰自发规范必然是排斥的。标准既然是全社会共同遵行的,就不应有歧义之说。至于标准的不完善处或过时的地方,需要调整,那是学术研究上的事,在国家未曾修订旧标准并出台新标准的时候,规范字典只能按原标准执行,无条件可讲。这个原则贯穿了规范字典的始终。当然,因为汉字是一个开放系统,新词新义新用法应时而现,记录语言的符号也会变化,文字规范标准需要不断调整,规范字典不能无视这种文字变化的事实。例如?字,原先将其作为“熔”的异体字处理,《现代汉语词典》注为“同熔”。但?的本义为铸造,而非熔化,因此国家语委专门就此对标准作出调整,恢复了?的规范字的地位。规范字典把?字列为正字,正体现了自觉规范的原则。

对于文字使用中尚无定论、缺乏标准的语言事实,或发展趋势尚不明朗的语言因素,规范字典也要表示自己的意见。这不好作出明确的硬性评判,只能采取隐性规范原则,通过恰当的体例,如“同”“通”“互见”,分清轻重主次,引导读者用主废次,依重略轻。在这方面,规范字典借鉴了以往字典的经验,以更加严谨的体例贯彻隐性规范的原则,使字典从形式到内容,隐显相得,珠联璧合,成为完整的有机体。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